刊名: 课程·教材·教法
Curriculum, Teaching Material and Method
主办: 人民教育出版社 课程教材研究所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K
ISSN: 1000-0186
CN: 11-1278/G4
历史沿革:
1981年创刊期刊荣誉: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2011年度核心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百种重点期刊,社科双百期刊,首届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数学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
【作者】 黄立芬
【机构】 陕西省彬县城关中学
作为一名中学数学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怎样操作才能给予学生最优秀也是最有效的教育影响?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与思考,本人以为要淡化教师的主导作用,变教师为导师,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千方百计地辅导学生走出一条自主探索,勇于创新的发展之路。
许多教育界人士早已提出新的见解,比如倡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更有一句口号影响颇大,那就是“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这句话并无不当之处,只是具体操作颇有难度:一堂课中岂容“二主”?本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与实践,认为“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可以作为教育教学的宏观战略,具体到一堂课中就要化为“学为主体,教为辅导”的具体战术。
就拿一些教师试行的“主体阅读学习法”来说吧。
如果由学生直接阅读教材去主动获取知识,教师在此过程中进行有力的辅佐辅导,就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设想。初中学生经过小学五年的学习,对祖国的语言文字已基本掌握,应该能够读懂数学课文,从初一开始有计划地实行这种“主体阅读学习法”的训练应该能够实现。诚如是,则能根本改变教师主教的强制教育,实现学生主学的素质教育。
初中数学教学采用“主体阅读学习法”并不意味着教师无事可干了,而是对教师劳动的质量要求提高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就应该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以及才智潜能,尊重爱护学生的个性差异,对一道题目的解答,学生会有千差万别的思路和解法,教师必须不带偏见地理解他们,恰如其分地评判他们,并及时给学生以适当的鼓励和指导,这比几十年不变地讲解一种所谓标准答案困难得多。既然学生能够通过直接阅读课文来理解掌握数学知识和方法,为什么非要通过教师口语这一中间环节呢?难道听觉比视觉更可靠吗?这种传统的教法缺乏对学生学习能力的信心,也就永远不可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学生的学习也就永远依赖等待着教师去教。正如古猿不从树上爬下来就永远不会直立行走一样。
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有赖于教师有力的辅佐,教师的辅佐包括两个方面,即宏观的主导作用和具体的辅导作用。
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改以及课时设计时要选准每堂课的核心数学问题,挑选典型的例题和习题,从而对一堂课进行内容和方向上的宏观控制。
教师的辅导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热情。
(2)对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解惑。
(3)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索问题。
(4)引导学生从数学的角度理解把握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
教师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扮演好辅导的角色,变教师为导师,不要喧宾夺主。毕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没有教会的学生。只有学会的学生。教育只是外因,学生的求知欲才是知识传播的内因。而且教育也不仅仅是传播知识和方法,还应该培养学生的能力,而能力特别是创造力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靠学生个人的颖悟和创造潜质的发挥。
还有,建立公正合理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也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本保证。
落后的教育评价已经成为阻碍素质教育发展的一大障碍,至少有以下问题值得研究和改进:
1、量化手段的滥用
某些单位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量化打分,然后把全体教师进行排队,而且不允许并列。这种作法就是典型的滥用量化手段。师德表现怎能量化?又怎么能够把一个单位的全部人员排成一个线性序列呢?这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能量化、也无法排成一列的问题。
2、试题选用太随意
试题就如化学中的试纸或试剂,其基本功能就是检测学生学业水平或学习效果。而学生的学业水平在短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试题的作用就是根据学生对试题的解答情况对学生的学业水平或学习效果作出比较。因此,合格的两份试题在短期内对学生的检测结果不能有明显的差异。事实上,我们的许多考试,上午考一场和下午再考一场的结果可能相差很远,这就表明我们的试题是不合格的,不具备可靠的检测功能。另一方面,试题作为检测工具具有很强的适用性,素质教育试题要检测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就不能再偏重考生查死记硬背的东西,也不能只考偏难怪题,要成为侧重能力的面向学生实际的有结构层次的试题。
所以,试题也有合格不合格的问题,也有适用范围上的限制,不能随意编制和选用。
3、对考试分数的曲解和过分使用
试题并非十分科学,监场未必绝对严格,阅卷难保没有疏漏……经过几道并不可靠的程序,一旦得出个“分”来,就成了没有误差的绝对值,1分之差甚至0.1分之差就分出了高低胜负——这是科学态度吗?这些没有经过统计学处理的原始数值的大小比较有什么价值呢?比如有甲乙两块麦田,测得甲亩产1001斤,乙亩产1000斤,甲麦田的麦子就真的比乙麦田的麦子长得好吗!又如甲、乙两同学,甲语文60分,数学60分;乙语文20分,数学100分。总分都是120分,按总分判定两人没有差别。这种把两门学科的成绩简单相加,以总分论优劣的评价方式带有明显的抹杀个性、追求平衡的倾向性,与素质教育尊重个性差异,促进特长发展的基本精神相违背,必须予以改进。事实上,甲同学四平八稳,没有特长,及格而已,乙同学语语文不及格,数学是全分,可能有数学天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看分数,会发现分数的价值分布是不均匀的:从50分→60分的10分与从90分→100分的10分所代表的劳动和智力是不相等的。从55分→60分的5分易得:从95分→100分的5分难得,就是说,从1分→100分,每个1分越靠近全分100分时价值越大。既然分数价值的分布不均匀,又怎么能够简单相加呢?素质教育尊重个性差异,促进特长发展,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就应该合理处理分数价值不均匀性问题。
总之,中学数学教师应该千方百计探索“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方法,真正落实“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这个新课标所指明的教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