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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语文课堂教学之反思

 

【作者】 陈红星

【机构】 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第一初级中学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因此,课程环境下的语文课堂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主,在师生关系上要以学生为主体,在教与学的关系上要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这是一种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指导思想,如何把这种先进的思想落到实处,让它成为正确处理教与学关系的基本要求,我认为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一、估计学生的思维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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