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谢祥金
【机构】 福建省连城一中 ;
高中语文新课标“课程目标”中的“交流与表达”部分共九条,强调了书面表达与口语表达并重的课程原则。这九条原则基本参照了义务教育语文新课标中“写作”与“口语交际”的内容,在提法和要求上有了一些更高的要求。作为更高学段的课程标准,自然要体现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衔接,然而更重要的是结合高中生的特点,将要求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引领高中作文教学在差异中实现质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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